关于规范学院团委摄像机、照相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 00:02:24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设备管理,规范摄像机、照相机的使用,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力度,保证团学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活动可进行申请。
2、系部组织的学生活动可进行申请。
二、设备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摄像机、照相机:新闻中心王子月 15390845529
负责老师:宁子涵
三、申请流程
1、借用单位使用前两日提前联系相应部门负责人。
2、设备负责人同意后,请借用单位来大活313物品登记表上详细登记后方可借出。
3、设备使用完毕需当日归还至负责人处。
4、由设备负责人放还至设备存放处。
四、注意事项
1、请借用单位小心使用设备。借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任何设备问题,由借用单位全权负责。
2、借用单位申请借用设备后不得私用。
特此通知
学院团委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