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14 14:33:24 访问量:
江财现经管院教字〔2019〕8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成绩管理,完善和规范学生成绩管理规程,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应用技术型人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考试科目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学完某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成绩总表,并归入本人档案。军事训练、专业实习实训、实践、第二课堂、学科竞赛、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是教学过程的必要环节,均视同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二、考试命题内容要求
(一)命题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使用教材、课堂讲授内容以及指定的必读参考文献为内容,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要注重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期末考试范围应覆盖该学期该课程的全部内容。
(二)命题一般分为三类:
1、基础题: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所学课程的全部内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分析理解能力。
2、综合题: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掌握重点、难点。
3、提高题: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的独立见解及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三类题目的比例一般是:基础题占60%,综合题占30%,提高题占10%。
(三)试题量要适当,一般以连续两课时(110分钟)完卷为宜。
三、课程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为保证培养质量,所有课程均需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课程考核成绩一般采用百分记分制。所有课程不论是考试还是考查,均需取得60分(或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相应学分。采用口试或开卷考试的课程应报教务部备案。
学期考试一般在每学期结束前1-2周内进行,必要时可在课程结束后进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110分钟,个别课程如有特殊需要,经教学系(部)审查和教务部批准后,可以增加考试时间,但不得超过三课时。
四、试卷制作
(一)考试命题由课程所在系(部)教研室负责,确定考试题型和答题册类别后,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查批准。
(二)同一门课程在不同专业开课,若教学要求相同,应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实行全院统考,教考分离。
(三)所有课程每学期均应拟定难度、份量、覆盖面等相当且考题内容不重复的3套试卷。试卷由课程所在教学系(部)秘书按统一的试卷文件命名规则和排版格式录入微机,经课程负责人审核后,上传到教务部“试卷管理系统”。考前由教务部随机抽调一套试卷。
(四)课程所在教学系(部)应于考试前10天完成试卷的拟制、录入微机及校对等工作。
(五)试卷由教务部负责印刷和密封。教务部于课程考试前一天验收试卷后送考场办公室封存,并在该课程开考前20分钟发给监考老师。考试结束,试卷纸和答题册经考务办公室密封后由系(部)教研室或系(部)教学秘书签字领取并按规定程序阅卷。
五、考试组织
(一)期末考试时间和考场由教务部统一安排。教务部编排全院期末考试安排表并负责输出各考场《学生考试签到单》。
(二)期末考试由各教学系(部)指定教师监考,监考人员名单上报教务部备案,教务部统一调配,如监考人员临时有调整,必须上报教务部备案。
(三)部分考查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由任课教师负责报课程所在教学系(部)备案。
六、缓考与旷考处理
(一)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和所在教学系领导同意,教务部审核,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可参加下学期安排的缓考考试:
1、因突发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2、课程考试时间重复,可选择一门考试,其余课程允许缓考。
(二)缓考手续应在该门课程期末考试之前办妥。经批准缓考者应办理缓考证后方可参加缓考考试。
(三)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论处,不另行安排考试。
(四)对于弄虚作假获取缓考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缓考资格,对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七、成绩评定
(一)平时成绩与总评成绩构成
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于期末考试开始前一周评定,并向学生公布,由课程所在教学系存档。期末考试分数和平时成绩课程总评成绩的构成比例一般按期末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计算,也可由课程负责人确定,但同一门课应保持一致。平时成绩的构成内容(含考勤、作业、随堂测验、发言、课堂讨论等)由教师确定。毕业实习报告手册、毕业论文可按五级分制评定。
(二)本院学生因退学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的必须保存原始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入学条件,再次入学到我院的,其已获得学分,可以予以承认。
(三)期末考试阅卷
1、统考课程应统一评分标准,各教学系(部)采用分题流水阅卷及交叉阅卷方式,并统一登录考试成绩和计算总评成绩。
2、非统考课程的阅卷方式,由有关教学系(部)研究制定。
(四)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
1、课程的平时成绩内容一般由作业、单元测验、考勤、课堂讨论、课堂提问等五项构成。各项的权重,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由课程任课教师提出,经教研室主任、教学系(部)主任审核后确定。
2、学生的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该门课程结束时的最后一节课向学生公布。学生某门课程的平时成绩低于10分者,可以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由任课教师提出名单,教研室主任、教学系(部)主任审查批准后于考前5天报教务部。
(五)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因身体状况不适宜修读体育课的学生,应按照相关规定的其他方式修读,并在评定成绩时注明保健班。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八、关于缓考、旷考的成绩评定
(一)缓考考试按卷面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计算总评成绩。
(二)考试舞弊或旷考者,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九、考试成绩的记载及保管
(一)各教学系(部)及任课教师应在期末考试后三天内完成阅卷并评出总评成绩,在教学管理系统内下载一式三份填报学生成绩登记表(含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总评成绩三项),经课程所在系负责人审核后一份送教务部教学运行中心,一份送课程所在教学系(部)秘书,一份任课教师自存,并由教师本人负责输入成绩管理服务平台并上传教务部,教务部负责审核入库。
(二)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及答题册由课程所在教学系(部)秘书统一收集交由教务部试卷保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不得提前销毁。
(三)学生毕业时学籍成绩总表由教务部输出,一份送存毕业生档案部门,一份送档案室长期保存,电子档案存档。
十、补考、重修管理
(一)补考:必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可以补考,在每学期开学第1-2周内进行。由教务部统一安排补考。补考及格,其成绩按60分记入学生成绩单,并注明“补考”字样。
(二)下列几种情况不予补考
(1)实践性必修教学(如:军训、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不及格者;
(2)考试资格审查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3)缓考不及格者(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
(4)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者。
(三)重修:取消毕业清考,选择重修的学生,原则上实行课堂考勤,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课,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如重修与现学课程时间冲突,可以申请通过自修方式来修读,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平时测验和期末考试。
(四)重修的组织
1、申请时间:随下一年级所开相同课程重修的学生,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在学院网页上登入教学系统申请选课。
2、重修考试:与常规学生考试同步进行。
3、成绩录入:与常规学生成绩考核办法相同。
十一、学分替换及冲抵
因转专业、转学、出国留学、选择跨校选课或其它原因,学生已修课程与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教学内容基本相同,则可申请学分替换。学生应提交《学分替换申请表》,报教务部进行学分替换。
外校学生因退学或其他原因中止学业,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入学条件,录取我院,在原学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经学院教务部审核,可以予以承认进行学分替换。
考证等实践类课程可冲抵相关课程,如:计算机等级考试可以冲抵微机操作课程;雅思5.5可以冲抵大学英语IV课程等。
十二、成绩复查与修正
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或认为评分不公正的,可在获取成绩信息后一周内(假期顺延),提出查分书面申请,递交教务部,由教务部会同课程所在系指定的教师进行复查。经复查确有错误的,由教务部予以修正并通知学生和学生所在教学系(部)。
十三、学业预警与延期毕业
1、学业预警:学生在每学年学习中累计4门(含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教务部发出学业预警告知书给学生本人,以此为戒,端正学习态度,分析原因。
学业预警是对学习困难或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通过教学系、学生及其家长三方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干预机制。对学业处于成绩警告和退学警告状态的学生均需进行学业预警。
2、延期毕业:学生在大四下学期,仍没有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含实践教学)160学分,学院将做延期毕业处理,延期到下一届,直至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毕业。
十四、本管理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24日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