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学生团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31 20:45:57 访问量:
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关于学生团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应用技术型人才的要求,为鼓励广大共青团员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
(一)十大素质标兵
(二)优秀团干
(三)优秀团员
二、评选范围
(一)进入我院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在校共青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本办法所称“团干”的对象包括:
1.团支部的支委成员,团小组长。
2.院团委的常委、委员,各系团总支的常委、委员。
3.团内所属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素质标兵10名
(二)优秀团干的评选人数为团员总数的8%
(三)优秀团员的评选人数为团员总数的12%
四、评选条件
1.有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目标。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自觉学习《团章》,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未受院、系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当年度的团内民主评议获“优秀”等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具体的评选成绩标准为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2分以上(含7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其中素质标兵的加权成绩为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程序
1.在各团小组和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考察。由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在会上对民主评议获“优秀”等次的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名单上报系团总支。由系团总支审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院团委。
2.院团委对各系团总支产生的先进个人人选进行审定并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院团委将评选结果报送院党委会审定。
(二)素质标兵的评选程序:
1.各系团总支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先进个人人选的基本情况,确定向院团委推荐的人选名单。各系团总支向学院团委推荐名单的数量,依据各系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三确定。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超过1人的,按四舍五入后确定人数。
2.院团委对各系团总支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院团委常委会,进行民主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l0名素质标兵候选人名单。
3.院团委对10名标兵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六、表彰
(一)十大素质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获得者由院团委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每年进行一次。
七、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014年开始执行。